我国刑法中对于设防的处理有着明确的规定。根据刑法第358条规定,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
2、强迫不满14周岁的幼女卖淫的。3、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第四,强奸后迫使卖淫的。第五,造成被强迫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