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0条的规定,伪造货币罪是指违反国家货币管理法规,仿照货币的形状、色彩、图案等特征,使用各种方法非法制造出外观上足以以假乱真的假货币,破坏货币的公共信用,破坏金融管秩序的行为。

对伪造货币罪的处罚,刑法规定两个档次,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第二档是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变造货币罪的处罚,刑法也规定了两档刑,对变造货币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参照解释第四条第四款的规定,伪造人民币总面值在3万元以上或者变量在1500张以上,即可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