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我们来谈一谈失手杀人怎样判罚的这样一个问题。关于失手杀人需要分情形来进行分析。既然题目中有杀人两个字,说明这个事件已经造成了他人死亡的结果。但是仅仅知道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还不能对其准确定罪量刑。

依据刑法上最基本的主客观相一致的一个原则,还需要依据行为人行为当时的主观心态才能够准确的把握。所以说我们要来分情形来探讨一下失手杀人的定罪的情况。
第一种情况,如果是在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过程当中,对他人实施伤害,造成了他人死亡的结果。也就是说,他伤害他人身体是故意的,但是对死亡的结果是过失的。
比如说在两人斗殴的过程当中,拿着器械随手一打,没控制住力度,将人打死了,这就是一种失手杀人的情形。这种情形下,行为人是不追求或者放任死亡结果的发生的,在定罪量刑时会按照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进行定罪量刑,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如果是行为人,应该意识到自己行为会导致他人死亡,但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料到或者已经预料到了但轻信,可以避免死亡结果的发生,这种情况下也是一种失手杀人。
比如说家长将婴儿吊在桥边嬉闹,不慎将孩子掉下河,导致其死亡。这种情况下失手致人死亡,应该定过失致人死亡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