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给造假商提供了包装,怎么判刑?给造假商提供的包装按从犯判刑。对支持、包庇、纵容生产或经销假冒伪劣商品,为其提供生产、经销场所,在物资、资金等方面提供方便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视同生产或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予以处罚。

根据刑法第140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假掺杂、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两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20万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两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两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两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200万元以上,处15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两倍以下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