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一级,不能判缓刑,除非具有法定减轻处罚的情形,积极赔偿被害人,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有可能判处缓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根据刑法第72条之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并不满18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75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
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