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底线、秉持善念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性质最恶劣的少数犯罪之一。故意杀人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作为、不作为均可构成以不作为行为实施的杀人罪,只有那些对防止他人死亡结果发生负有特定义务的人才能构成。故意杀人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我国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杨勇律师,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人民法治》杂志社人民法治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重大疑难案件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律师年鉴网“2018年度优秀专业律师”,华律网“城市优享合伙人”推荐律师、北京
顾伟律师,5年征地拆迁实务经验,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并在此基础上独创法学理论和拆迁实务相结合的办案思路。从业以来,专业代理农房拆迁案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案件、棚户区改造案件、养殖场拆迁案件、
方青,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咨询部主任;一直致力于征地拆迁案件维权咨询,法律功底扎实,维权经验丰富。在棚户区改造、农村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商铺、企业、养殖场拆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
张贵川,现就职于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理论功底丰厚,擅长行政诉讼业务,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操作经验,经办了数起行政案件及民行交叉案件,涉及全国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客户提供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