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愿而猥亵、侮辱妇女的行为。猥亵是指除奸淫以外的以满足自己性欲或者挑逗他人引起性欲的有伤风化的淫秽行为。

侮辱是指公然贬低妇女人格、损害妇女形象的行为。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时,可以根据治安处罚法第44条的处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周、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根据刑法第237条,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