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组织卖淫罪的量刑与立案标准组织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卖淫案的司法解释规定,以招募、雇佣、纠集等手段管理或者控制他人卖淫的,卖淫人员在三人以上的,应当认定为组织他人卖淫。组织卖淫者是否设置固定的卖淫场所。组织卖淫者人数多与少、规模大与小,都不影响组织卖淫行为的认定。
组织他人卖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第一种情形,卖淫的人员累计达到10人以上的。第二种情形,卖淫人员中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累计达到5人以上的。组织。
第三种情形,组织境外人员在境内卖淫或者组织境内人员出境卖淫的。第四种情形,非法获利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第五种情形,造成被组织卖淫的人员自残、自杀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第六种情形,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