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讲一下这个侮辱的4种方式,分别是暴力、非暴力的动作、言辞和文字。这个言辞就比如说戏弄、诋毁、谩骂文字和图片,比如说大字报、小字报、漫画、标语等等。第三个,侮辱的行为必须公然进行,公然的意思是要求第三方在场。我们之前曾经讲过一个罪叫强制猥亵侮辱罪。

强制猥亵侮辱罪由于它侵犯的法益是被害人性的自主决定权,因此那个作业是不需要公然进行的。我当时也说了,哪怕在在蔡老师那个封闭的录音棚里,蔡雅琦侮辱一个男性或猥亵一个女性依然可以的。因为他侵犯的法益是性的权利,而这个罪侮辱罪的法益是被害人的名誉权。名誉权要求第三方看到,如果我在封闭的录音棚里面骂对方是猪头,别人听不到,那他的名誉权没有遭到侵犯,那就不能叫侮辱罪。看书358页。
所谓公然,是指采用不特定或者多数人可能知悉的方式对他人进行侮辱。不特定是指对方不是由特定关系所限定的人,比如说在马路上,在大街上都属于公然侮辱。再比如说,在对方的住宅里去骂人,那一般不具有公然性。比如说到别人家的一家三口之家的封闭的家庭里去骂骂,别人看不到,那一般不能叫侮辱。
第四,侮辱行为不要求发生在公共场所,公然不一定要求被害人在场。如果仅仅当着被害人的面而进行侮辱,而没有第三者在场,也不构成侮辱罪。咱们说了,就算被害人不在场,只要第三人在场,背后说人坏话,这不也是侮辱罪吗?只要第三方知道,这就侵犯了被害人的名誉权,至于被害人在不在场无所谓。
第五,屋主的对象必须是特定的,既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多人,但必须是对象的,可以确定的。比如说在大庭广众之下,在地铁门口,在地铁站口、在大街上骂街的,指天骂地的那没有特定对象,那不能叫侮辱罪。接着看,即使是恶人或徒有虚名的人,也能成为本罪对象。在大庭广众之下进行无特定对象的谩骂,不构成侮辱罪。单位不能成为侮辱的对象,因为本罪的法益是被害人的名誉权,死者不能成为本质的对象。但如果表面上侮辱死者,是际上是侮辱死者家属的,把死者和家属都一块给骂了。或者表面上侮辱死者,但实际上暗指讽刺、嘲讽死者依然在的在依然健在的家属的话,那依然构成侮辱罪。
第六,本节本罪是情节犯,只有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侮辱罪。这里要注意一点,本罪是亲告罪,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这是一个相对清告,通过信息网络实施侮辱、诽谤行为。由于是自诉案件,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告诉,但提供证据确实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第七个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