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底线、秉持善念
刑法第2 37条规定,威胁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依照上述规定,也就是说,行为人只要在聚众或在公共场所当众威胁儿童,才将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威胁行为不构成犯罪时,可以依照治安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威胁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威胁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均有。
杨勇律师,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人民法治》杂志社人民法治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重大疑难案件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律师年鉴网“2018年度优秀专业律师”,华律网“城市优享合伙人”推荐律师、北京
顾伟律师,5年征地拆迁实务经验,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并在此基础上独创法学理论和拆迁实务相结合的办案思路。从业以来,专业代理农房拆迁案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案件、棚户区改造案件、养殖场拆迁案件、
方青,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咨询部主任;一直致力于征地拆迁案件维权咨询,法律功底扎实,维权经验丰富。在棚户区改造、农村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商铺、企业、养殖场拆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
常歌,中共党员。现就职于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贵州大学法学硕士,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秉持认真、严谨、负责的工作态度,始终坚持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首要目标,致力于做好每一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