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评估报告的有效期有多长?在实际的征收过程当中,经常有这样的情况。那些部门说房屋现在开始要征收了,你来跟我签协议。但实际的征收行为可能发生在三年前、五年前,相应的征收的评估报告也是在三年、五年前做出的。这种行为合法吗?明显是不合法的。
因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规定,在征收过程当中,这个房屋征收评估报告它的有效期最长为一年,个别地方甚至规定为半年。这种情况下面,三年、五年期的评估报告,它所确定的征收的时间点以及征收这个价值、价格及标准,显然不能客观反映被征收人房屋现在的市场价值。因此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关注我,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