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底线、秉持善念
首先评估机构要入户实地调查,评估人员如果仅凭房屋面积和性质就确定评估价格的话,就会不利于拆迁户的权益。
2、征收方要逐户的出具评估报告,如果你没有收到评估报告或者收到不完整的评估报告,一定要拒绝签收。
3、作出评估报告前,要对初步的评估结果进行公示,被征收人对此结果可以提出异议,并由估价人现场进行解释。
杨勇律师,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人民法治》杂志社人民法治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重大疑难案件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律师年鉴网“2018年度优秀专业律师”,华律网“城市优享合伙人”推荐律师、北京
顾伟律师,5年征地拆迁实务经验,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并在此基础上独创法学理论和拆迁实务相结合的办案思路。从业以来,专业代理农房拆迁案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案件、棚户区改造案件、养殖场拆迁案件、
方青,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咨询部主任;一直致力于征地拆迁案件维权咨询,法律功底扎实,维权经验丰富。在棚户区改造、农村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商铺、企业、养殖场拆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
张贵川,现就职于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理论功底丰厚,擅长行政诉讼业务,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操作经验,经办了数起行政案件及民行交叉案件,涉及全国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客户提供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