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底线、秉持善念
新的土地管理法中明确规定,要保障农民户有所居的这个基本的生存权利。村民按照相关的法律的要求提交了宅基地的申请。如果有人无缘无故或者说不同意农民宅基地申请需求的,农民的住宅用地权益就受到了损害,这是违背法律规定的。发现类似行为,我们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去告他。我是京鹏杨勇律师,关注我,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杨勇律师,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人民法治》杂志社人民法治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重大疑难案件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律师年鉴网“2018年度优秀专业律师”,华律网“城市优享合伙人”推荐律师、北京
顾伟律师,5年征地拆迁实务经验,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并在此基础上独创法学理论和拆迁实务相结合的办案思路。从业以来,专业代理农房拆迁案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案件、棚户区改造案件、养殖场拆迁案件、
方青,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咨询部主任;一直致力于征地拆迁案件维权咨询,法律功底扎实,维权经验丰富。在棚户区改造、农村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商铺、企业、养殖场拆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
张贵川,现就职于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理论功底丰厚,擅长行政诉讼业务,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操作经验,经办了数起行政案件及民行交叉案件,涉及全国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客户提供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