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底线、秉持善念
原告:曾先生
被告:邓州市人民政府
案情:曾先生与邓州市三里桥居委会签订坑塘租赁合同,曾先生后与宰先生签订转租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了遇国家征地的补偿分配。
后该鱼塘被政府依法征收,由于补偿数额严重低于补偿标准,曾先生难以接受,遂委托律师进行维权。
胜诉:法院经过审理,支持原告律师观点,判决邓州市人民政府依照当地补偿标准再行支付补偿款。
杨勇律师,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人民法治》杂志社人民法治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重大疑难案件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律师年鉴网“2018年度优秀专业律师”,华律网“城市优享合伙人”推荐律师、北京
顾伟律师,5年征地拆迁实务经验,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并在此基础上独创法学理论和拆迁实务相结合的办案思路。从业以来,专业代理农房拆迁案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案件、棚户区改造案件、养殖场拆迁案件、
方青,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咨询部主任;一直致力于征地拆迁案件维权咨询,法律功底扎实,维权经验丰富。在棚户区改造、农村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商铺、企业、养殖场拆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
张贵川,现就职于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理论功底丰厚,擅长行政诉讼业务,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操作经验,经办了数起行政案件及民行交叉案件,涉及全国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客户提供了一